陈凡律师
案件经过邱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永川区公安局刑事拘留,羁押于当地看守所。该案涉案金额仅6500元,邱某某系初犯偶犯,在共同犯罪中属从属地位,未参与分赃、未实际获利,到案后如实供述且... 查看详情 >>
【案情经过】原告郑某甲此前与某公司发生民间借贷纠纷,虽经法院审理取得胜诉判决,但在强制执行阶段,因某公司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,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,导致郑某甲的合法债权始... 查看详情 >>
【案情经过】原告某商业管理公司与被告覃某甲、某酒店管理公司此前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,约定由被告承租原告位于某市某区的商业房屋用于酒店经营。合同履行初期,被告尚能按约支付租金,但后期因... 查看详情 >>
【案情经过】原告刘某甲与被告某公司签订股东合伙人协议,约定原告出资3.9万余元成为被告旗下门店合伙人,并明确约定合作期内若中途闭店则退还对应本金。协议签订后,原告依约履行了出资义务... 查看详情 >>
案件经过被告人罗某某隐瞒自身真实身份,以恋爱交往为名虚构投资生意的借款事由,骗取被害人陈某某钱款共计19万元,用于赌博及个人消费,后续又以虚假理由拖延还款,于2026年5月因涉嫌诈... 查看详情 >>